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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拓: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2018-07-12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8-051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时有效控制风险,深圳英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用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
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公司拟用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券商
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品种等。投
资的产品不涉及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
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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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
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5、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对公司资金
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得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6、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该授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短期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
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
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
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
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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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
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
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
控措施较为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认为:
    1、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英飞拓目前财务状况良好,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公
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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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广发证券对英飞拓上述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英飞拓: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英飞拓: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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