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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拓: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6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星期五)在公司六楼 8 号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
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规定,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我们同意
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刊载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
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公
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除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4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外,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
单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并同意公司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8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4,118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见《英飞拓: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刊载于 2019 年 3 月 16 日的《证券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