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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英飞拓: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1-3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
了解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
了议案的材料,并就相关方面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
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
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建安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双方签订协议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我们一致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


           郑德珵            任德盛            张力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