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19-030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9 日—2019 年 5 月 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北路 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14 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良光先生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6,709,60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580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 76,693,70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976%。 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国 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0,015,900 股,占本次 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83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关于 2019 年度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租赁公 司融资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租赁公司融资的议案》。 (六)《关于 2019 年度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采用买方信贷 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子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2)公司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子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至 2020 年上半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及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八)《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股数为 136,693,70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99.9884%; 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011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以下: 赞成股数为 8,308,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1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李豪律师、肖文龙律师 现场见证并出具《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之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 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