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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东股份: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1-04-27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仕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仕俊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808,053,710.12              860,570,527.60                  -6.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81,558,781.86              568,753,339.16                   2.25%
               股本(股)                          134,000,000.00              134,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34                     4.24                   2.3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66,339,963.72            50,624,372.70                  31.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052,977.95             5,409,381.72                  85.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4,128,758.29                -283,960.93              -4,875.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105                   -0.003              -3,4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5                    0.054                   38.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5                    0.054                   38.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75%                    3.24%                   -1.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75%                    3.29%                   -1.54%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396.1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236,250.2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15,131.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5,782.5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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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23,570.3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94,197.50
                           合计                                                  35,226.96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05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__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
                                                                    2,2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2,206,656 人民币普通股
潘榕生                                                                 381,790 人民币普通股
胡美云                                                                 335,893 人民币普通股
张冰滢                                                                 268,16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
                                                                       227,356 人民币普通股
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张连兵                                                                 204,000 人民币普通股
薛红                                                                   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毛菊卿                                                                 155,9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在建工程较期初下降了 82.82%,主要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2、短期借款较期初下降了 56.99%,主要系母公司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了 75.39%,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职工年终奖金所致。
4、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了 137.7%,主要系上年末应交税费在本期缴纳所致。
5、应付股利本期末为 745.02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分配利润应付少数股东股利所致。
6、长期借款,本期末无长期借款,主要系母公司以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7、长期应付款本期末为 28.34 万元,主要系子公司融资租赁资产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1.04%,主要系公司设备销售收入及加工业务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31.97%,主要系销售收入增长带动成本增长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了 331.86%,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及中外合资企业自 2010 年 12 月 1 日起征收教育
附加税及城建税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63.51%,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发生大额贷款利息支出,而本年度自 2011 年 2 月起母公司无贷
款利息支出。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12.09%,主要系公司两家合营、联营公司收益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所致。
6、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56.29%,主要系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及投资收益大幅上升带来的利润增长。
7、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44.16%,主要系公司利润增加应纳税费增加所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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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与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875.60%,主要系公司支付员工工资、奖金及上交各项税费增
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8,799.70%,主要系母公司以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及支付上市
发行费用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一、股份锁定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
                                  (1)公司控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
                                  股股东;(2)
                                                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
                                  制人;(3)公
                                                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司发行前其
                                                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
                                  他股东:日本
                                                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
                                  东方工程株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
                                                司回购该部分股权。3、公司股东日本东方工程株
发行时所作承诺                    式会社、江苏                                               严格履行了承诺内
                                                式会社、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日本和华
                                  高科技投资                                                 容
                                                株式会社、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
                                  集团有限公
                                                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司、日本和华
                                                本公司股份。4、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
                                  株式会社、江
                                                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
                                  苏高达创业
                                                定,本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江苏高科技投
                                  投资有限公
                                                资集团有限公司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司。
                                                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
                                                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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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分别于 2008 年 2 月 16 日向
                                                 本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非竞争承诺书》,
                                                 作为承诺方向本公司分别承诺:对于江苏丰东热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
                                                 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保
                                                 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开发任何对江苏丰东热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
                                                 品,亦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
                                                 竞争的企业、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承诺方也保
                                                 证不利用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
                                                 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制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
                                                 承诺。2、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日本东方
                                                 工程株式会社与本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
                                                 2008 年 7 月 25 日签订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避
                                                 免竞争协议》及《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之补充协
                                                 议》,双方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约定如下:(1)在
                                                 销售市场方面,在日本国市场上,日本东方可销售
                                                 自有产品,本公司不得销售自有产品;在东南亚国
                                                 家市场,日本东方只向日资控股的企业销售自有产
                                                 品,本公司则可向除日资控股的企业以外的所有企
                                                 业销售自有产品;对于除日本国及东南亚的世界任
                                                 何其他市场,日本东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销售自有产
                                                 品,本公司则可自由销售。(2)热处理加工业务方
                                                 面:日本东方可继续在日本国从事热处理加工业
                                                 务,但本公司不得在日本国从事该等业务;在东南
                                                 亚国家,日本东方只能承接日资控股企业的热处理
                                                 加工业务,本公司则可承接除日资控股企业以外的
                                                 所有企业的热处理加工业务;在除日本国及东南亚
                                                 的世界任何其它国家和地区,本公司可从事热处理
                                                 加工业务,但日本东方不得从事该等业务。(3)在
                                                 投资方面:本公司可继续在中国以任何方式进行投
                                                 资以从事热处理设备销售和热处理加工业务;除
                                                 “本协议生效之前,日本东方已与本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的合营企业”且“合营企业为本公司所控股”
                                                 的情形外,日本东方不得以直接投资、委托投资、
                                                 受托经营等任何方式在中国从事热处理设备销售
                                                 和热处理加工业务。(4)在知识产权的转让方面,
                                                 除非受让方明确承诺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
                                                 由其承继日本东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
                                                 任,否则日本东方不得向其他自然人、公司、企业
                                                 或其它组织转让或许可使用与研发、生产和销售热
                                                 处理设备以及从事热处理加工业务有关的知识产
                                                 权。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无           无                                            无


3.4 对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2011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15.00%   ~~         30.00%
幅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0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790,489.98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伴随着公司设备销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加工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业绩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4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1 年 4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