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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丰东股份: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2-04-19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30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文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仕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仕俊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823,268,869.37              822,913,836.85                   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585,513,530.06              589,511,644.85                   -0.68%
              总股本(股)                         268,000,000.00              134,000,000.00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18                     4.40                  -50.45%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81,000,937.22            66,339,963.72                  2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081,885.21            10,052,977.95                  20.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7,650,513.94           -14,128,758.29                 154.1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03                     -0.11                127.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5                     0.075                  -4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5                     0.075                  -4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3%                     1.75%                   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00%                     1.75%                   0.25%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62,990.1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126,280.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215,131.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5,931.4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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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影响额                                                                   -43,385.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696.87
                           合计                                                189,387.8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4,78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和华株式会社                                                       11,863,000 人民币普通股
江苏高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雅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郑棣                                                                 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俞世驰                                                               632,9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咏梅                                                               457,602 人民币普通股
王雪凤                                                               428,2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林荣                                                               406,7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连兵                                                               405,600 人民币普通股
潘榕生                                                               364,7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了 59.82%,主要系发放了 2011 年年度奖金所致。
2、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了 1499.28%,主要系根据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股利所致。
3、股本较期初增加了 100%,资本公积较期初减少了 39.01%,主要系根据 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38.35%,主要系公司业务增长带来员工及工资增加以及产品售后维护费用的增加。
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465.67%,主要系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减少了利息支出以及将超募资金实施定存形成存
款利息所致。
3、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了 239.13%,主要系 2011 年 3 月以后母公司对部分盈利状况较好的非全资子公司单方增资、
收购少数股权,导致本期少数股东损益比去年同期降低;此外,部分非全资子公司本期经营状况不佳,也是导致少数股东损
益减少的原因之一。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154.15%,主要系收入增加、同时以承兑汇票支付材料款增加导致现金支
出减少等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90.54%,主要系 2011 年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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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
                                                    承诺:1、公司控股股东
                                                    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
                                                    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2、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朱文明先生承诺:自
                                                    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1)公司控股股
                                                    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东,(2)公司实
                                                    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东大
发行时所作承诺                    际控制人,(3)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
                                  持有本公司 5%
                                                    公司的股权,也不由大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
                                                    诺:1、为避免同业竞争,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丰市
                                                    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朱文明
                                                    已分别于 2008 年 2 月 16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非竞
                                                    争承诺书》,作为承诺方
                                                    向本公司分别承诺:对
                                                    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正在或已经进




                                                                                                               3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
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
产品、新技术,承诺方
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
产、开发任何对江苏丰
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的产品构成直接竞
争的同类产品,亦不直
接经营或间接经营与江
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业务、新产品、新
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
争的企业、业务、新产
品、新技术。承诺方也
保证不利用其控股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的地
位损害江苏丰东热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它股
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
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
拥有或其拥有 50%股权
以上或相对控制的下属
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2、持有本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日本东方工
程株式会社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公司股
东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
社(以下简称“日本东
方”)与本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3 月 16 日、2008
年 7 月 25 日签订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避免
竞争协议》及《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之补充协
议》,双方就避免同业竞
争作出约定如下:在销
售市场方面:在日本国
市场上,日本东方可销
售自有产品,本公司不
得销售自有产品;在东
南亚国家市场,日本东
方只向日资控股的企业
销售自有产品,本公司
则可向除日资控股的企
业以外的所有企业销售
自有产品;对于除日本
国及东南亚的世界任何
其他市场,日本东方不
得以任何方式销售自有
产品,本公司则可自由
销售。热处理加工业务
方面:日本东方可继续
在日本国从事热处理加
工业务,但本公司不得
在日本国从事该等业
务;在东南亚国家,日
本东方只能承接日资控
股企业的热处理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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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务,本公司则可承接除
                                          日资控股企业以外的所
                                          有企业的热处理加工业
                                          务;在除日本国及东南
                                          亚的世界任何其它国家
                                          和地区,本公司可从事
                                          热处理加工业务,但日
                                          本东方不得从事该等业
                                          务。在投资方面:本公
                                          司可继续在中国以任何
                                          方式进行投资以从事热
                                          处理设备销售和热处理
                                          加工业务;除“本协议
                                          生效之前,日本东方已
                                          与本公司共同投资设立
                                          的合营企业”且“合营
                                          企业为本公司所控股”
                                          的情形外,日本东方不
                                          得以直接投资、委托投
                                          资、受托经营等任何方
                                          式在中国从事热处理设
                                          备销售和热处理加工业
                                          务。在知识产权的转让
                                          方面,除非受让方明确
                                          承诺接受本协议的条款
                                          和条件并由其承继日本
                                          东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
                                          部义务和责任,否则日
                                          本东方不得向其他自然
                                          人、公司、企业或其它
                                          组织转让或许可使用与
                                          研发、生产和销售热处
                                          理设备以及从事热处理
                                          加工业务有关的知识产
                                          权。
                                          2011 年 12 月 28 日,日
                                          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和
                                          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分别承诺其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自 2011 年
                                          12 月 31 日锁定到期后,
                                          继续延长锁定 6 个月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在锁
                                          定期内,日本东方和江
                                          苏高投承诺不转让或者
                         公司股东:日本
                                          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
                         东方工程株式会
                                          的丰东股份的股份,也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社、江苏高科技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不会要求丰东股份回购
                         投资集团有限公
                                          其持有的股份。若在股
                         司
                                          份锁定期间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配股、增发等使
                                          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
                                          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在锁定期间
                                          若违反上述承诺,日本
                                          东方和江苏高投同意将
                                          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
                                          缴丰东股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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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 2012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 50%
绩
2012 年 1-6 月净利润同比变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
                                                                                      15.00%     ~~         30.00%
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为:
2011 年 1-6 月经营业绩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583,634.74
                              伴随着公司设备销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拓和加工业务的稳步增长,公司 1-6 月经营业绩预计继续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已披露信息中的行业状况、公司
2012 年 03 月 14                                                      国信证券、长安基
                 公司                 实地调研        机构                             发展战略、公司产品及技术情
日                                                                    金
                                                                                       况,未提供资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文明




                                                                                2012 年 4 月 18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