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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财互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8-033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18 年 05 月 15 日(星期二)14:30 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
发区南翔西路 333 号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2)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05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05 月 14 日 15:00~2018 年 05 月 15 日 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272,960,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221%。

    其中: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名,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72,959,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219%;通过网
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
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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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其他股东)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561,3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6%。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05 月 08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
务所见证律师以及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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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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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
查表)》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61,3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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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72,960,83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潘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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