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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锅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17-12-01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7-045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名义开立
账户,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在场外
市场进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业务是锅炉压力容器的制造加工,热轧板和小口径钢管是公司生产
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截至目前,公司每年生产所需要的钢材用量在8万吨左
右,全年钢材采购成本约6亿元左右,由于热卷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原材料采购
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除采用日常的钢材备库及提前向钢厂锁定钢材等
措施,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进一步积极降低公司采购风险和库存价值的缩水风
险,保证日常生产的平稳、有序进行。
    公司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
避由于钢材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
定,进一步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热
卷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拟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钢材存数及预计采购数为测算基准确定
套期保值的数量,公司拟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进行
热卷套期保值,保证金最高累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保证金可循环使用。业务开展期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公司将利用
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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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必要调整投入金额,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根据公司《商品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后方可执行。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和公司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由于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
判断相背离而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
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
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
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
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
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
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
行会计处理工作。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链路,内部
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
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事项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
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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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
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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