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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锅股份: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8-042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拟转让持
有参股公司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捷能”)的全部
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公司由于业务梳理、专注主业需要,拟以青岛捷能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为依据,确定以人民币 25,600 万元的转让价格,将持有的参股公司青岛捷能
19.0244%的股权转让给杭州重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金额含标的公
司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公司 2014 年股利 1,784,702.71 元。本
次转让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已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杭州重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4MA2CE65W8B
    2、主要股东:自然人马静(独资)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马静
    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和路 11 号 2 幢 4 楼 38 号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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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经营范围:网络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网页设计,企业管理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除中介);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马静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标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861               19.02%

    2       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                       990                 4.88%

    3       其他股东                                 15,444               76.10%

                合计                                 20,295                100%

    3、注册成立日期:1997 年 8 月 15 日
    4、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王蓝路 2 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0,295 万元
    6、法定代表人:宋艳秋
    7、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汽轮机主、辅机制造与销售;燃气轮
机制造、销售;发电机主机、辅机和其它电力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及配件的
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冷却设备、冷却塔及相关产品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
电站设备成套经销、安装和调试;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机械加工服务;
精密铸件制造和销售;双燃料汽车动力装置及配件制造、销售;汽车零件、汽车
电器及测试仪器的制造和销售;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产品包装、仓储;
进出口业务(按外经贸部门〈97〉17 号、〈99〉39 号文核准范围经营);餐饮服
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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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8 年 6 月末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701,058.63        692,796.39

负债总额                                        599,682.46        592,679.41

净资产                                          100,819.79         99,661.77

应收账款                                        117,929.15        109,086.44

其他应收款                                       41,304.80         54,704.5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31.22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73,606.21        129,523.56

营业利润                                          1,014.04               199.71

净利润                                            1,161.88               159.48

     注:201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8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由交易双方基于青岛捷能的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确定最终交
易价格为 25,600 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包括青岛捷能应付公司 2014 年股利
1,784,702.71 元)。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杭州重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了关于青岛捷能(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
容如下: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以 25600 万元人民币将其在标的公
司拥有的 19.0244% 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份。本次股份
转让金额含标的公司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付甲方 2014 年股利
1,784,702.71 元。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董事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审
批手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转让款的支付
     本协议生效后,5000 万元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股份转让价款。乙方应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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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生效后 2 日内将股份转让款差额部分 20600 万元人民币支付至我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该转让款支付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目前发展规划,公司对旗下资产进行重新整合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本
次转让持有的青岛捷能全部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公司经营战略,明晰主
营业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整体经营状况。
    本次股权转让预计增加公司 2018 年净利润 8000 余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转让确保公司回笼投资资金及收益,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并进一
步聚焦公司经营战略,明晰主营业务,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和整体经营状况,有利
于平衡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
次股权转让交易。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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