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林州重机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 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95 号文核准,林州重机以非 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444,44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50 元,共 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112,999,99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9,457,83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到位,经北京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审验,并出具了【2015】京会 兴验字第 0301001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13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100,466.77 98,754.78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10,191.00 10,191.00 合计 110,657.77 108,945.78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1 投入资金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司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初始存放情况 为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 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款制度,并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分别与华泰联合证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中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所签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均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初始存款情况如下表: 序号 银行名称 存款金额(万元) 专用账户账号 资金分类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 701211200101000036 油气田工程技术服 1 98,754.78 公司林州支行 3 务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410015402100502134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 2 10,191.00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72 (一期)工程项目 合计 108,945.78 -- -- 注: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终止 了“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将原投入该项目的 510,000,000.00 元投入“盈信商业保理 项目”,剩余 477,547,800 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 司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开设的“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012112001010000363)已于 2016 年 3 月 23 日注销。 二、2018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公司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结合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再次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 工程项目”中不超过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 2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 三、2018 年度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股权 (一)2018 年度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股权的背景及原因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 案》。受国际油价大幅走低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全球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大幅 减少,油气田服务行业盈利能力下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加快公司 高端智能装备制造、金融服务和旅游文化健康三大产业的协同发展,公司决定终 止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 务项目”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 万元,剩余的 47,754.78 万元 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本次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号 投资金额 1 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商业保理项目 51,000.00 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 10,191.00 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7,754.78 合计 108,945.7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商业保理项目的资金已全部投入使用。 鉴于公司确定了“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和军民融合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 战略,而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信保理”)所属行业为商业保理 服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关联度较小。为实现公司战略聚焦,集中优势资源提升 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决定将盈信保理 51%的股权全部转让。 (二)2018 年度转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 3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 盈信保理 51%的股权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艺鸣 峰”)。盈信保理实际出资额 51,000 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出资。公司独立董 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根据 2018 年 4 月 24 日、2018 年 6 月 29 日,公司与北京艺鸣峰签订的《关 于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和《关于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补充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书》”),北京艺鸣峰应向公司支付的本 次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52,007.48 万元,略高于盈信保理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1,992.15 万元,且全部为现金支付。 根据公司与北京艺鸣峰签订的《补充协议书》,盈利保理的股权转让款分四 期支付,最后一期(即第四期)的股权转让款应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支付。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京艺鸣峰合计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23,200.00 万元,剩余 28,807.48 万元尚未支付,支付进度为 44.61%。 四、2018 年度变更部分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议案》,公司 “商业保理项目”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将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 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 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33,845.50 万元,剩余的 18,161.9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 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用于投资“煤机装备技 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款合计 52,007.4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五、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 5,003.09 万元,占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08,945.78 万元的 4.59%,其中 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账户余额为 3.09 万元。 4 存款金额 序号 银行名称 专项账户账号 资金分类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 1 30,889.54 41001540210050213472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一期)工程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煤机装备技术升级 2 - 41050160615700000256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及改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3 - 41050160618100000026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动资金 合 计 30,889.54 - - 注:1、上述存款金额未包括盈信保理的股权转让款;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盈 信保理股权转让款尚未完全到账,盈信保理股权转让款全部到账后,将分别转入“煤机装备 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账户。 六、2018 年度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0,889.54 元,专户的三 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正常,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存款金额(元) 专项账户账号 资金分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 1 30,889.54 41001540210050213472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一期)工程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煤机装备技术升级 2 - 41050160615700000256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及改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 3 - 41050160618100000026 有限公司林州支行 动资金 合计 30,889.54 -- -- 注:1、上述存款金额未包括盈信保理的股权转让款;2、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由 于盈信保理的股权转让款尚未完全到账,因此公司、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林州支行尚未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林州重机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方式对林州重机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支付凭证、股权转让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等;审阅 与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公告、公司内部决策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文 件。 5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况;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挪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根据公司与北京艺鸣峰签订的 《补充协议书》,盈利保理的股权转让款分四期支付,最后一期(即第四期)的 股权转让款应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支付。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北京艺鸣峰合 计已支付股权转让款 23,200.00 万元,剩余 28,807.48 万元尚未支付,支付进度为 44.61%,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除此之外,保荐机构对林州重机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6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贾 鹏 李金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8,945.78 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9,762.2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961.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1.57%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止期末投入进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累计投入 度(%)(3)=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部分变更) 金额(2) (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 是 98,754.78 - - - - 无 - 不适用 是 目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 否 10,191.00 10,191.00 - 5,207.13 51.10% 2017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期)工程项目 商业保理项目 是 - - - 51,000.00 100.00% 2016 年 1 月 356.12 不适用 是 煤机装备技术升级改造 否 - 33,845.50 - - - 无 - 不适用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8,945.78 44,036.50 - 56,207.13 - - 356.12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65,916.76 - 47,754.78 72.45% - - - - 合 计 - 108,945.78 109,953.26 - 103,961.91 94.55% - 356.1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1、 募集资金到位后,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因前期研发和车间翻建,影响了项目进度;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2、 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因目前尚未完工,故无法测算经济效益。 8 体项目) 一、原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终止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原因 随着宏观经济增速的放缓,全球大宗商品需求量的下降,国际油价由 2014 年的 115 美元/桶下跌至募投项目更改时的 40 美元/桶,受国际油价大幅 走低和产能过剩的双重影响,全球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大幅减少,油气田服务行业盈利能力下降,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油 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 (2)终止原募投商业保理项目的原因 为进入推进公司“能源装备综合服务业务和军民融合业务”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资源提升直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 化的情况说明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后募集资金安排 (1)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将终止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 98,754.78 万元(未含 利息收入)用于投资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51,000.00 万元,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 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利息支出,公司拟将转让商业保理项目的转让款 52,007.48 万元(未含利息收入) 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33,845.50 万 元,剩余的 18,161.9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945.78 万元,共使用募集资金 103,961.91 万元,其中 56,207.13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剩余的 47,754.78 使用进展情况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2015 年 7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7 月 29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叶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中油三叶虫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因公司管理链条较长,无法及时为客户提供便利服务,不利于更好的贴近市场和客户。决定将项目实施主体由中油三叶 方式调整情况 虫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有效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和市场布局需要,可充分发挥募投项目的最大效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9 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并经 201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终止实施原《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 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 98,754.78 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 过 51,000.00 万元,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 51,000.00 万元将作为公司实施“商业保理项目”的出资款,剩余的 47,754.7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的 51,000.00 万元出资到位,并与保荐机构等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在北京负责实施。 2018 年 7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51%的股权以 52,007.48 万元的转 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 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 33,845.50 万元,剩余的 18,161.98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次项目变更及总投资调整后,募集资金中的 10,191.00 万元是公司实施“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的投资款,募集资金中的 33,845.50 万元是公司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投资款,剩余的 65,916.76 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也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 65,916.76 万元包括 2015 年 11 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 47,754.78 万元和 2018 年 7 月变更非公开募 投项目拟投入的 18,161.98 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 2015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 1,007.48 万元,系 2018 年 7 月公司转让盈信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 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15 年 7 月 1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 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00.00 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 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在 2018 年 2 月 26 日已将 5,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将提前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 充流动资金情况 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10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5,003.09 万元,其中 5,000.00 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09 万元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林州支 途及去向 行。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 65,916.76 万元包括 2015 年 11 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 47,754.78 万元和 2018 年 7 月变更非公开募 投项目拟投入的 18,161.98 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 2015 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 1,007.48 万元,系 2018 年 7 月公司转让盈信商 业保理有限公司 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