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9-09-11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9-006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重机”或“公
司”)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通控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签订了《互保协议》。相关审
批程序如下:
2015年1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
议案》,并签订了《互保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向银行及
其他融资机构申请借款提供互保,用于补充双方新业务发展资金及
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协议约定,汇通控股为林州重机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林州重机为汇通控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上述事项已经2015年2月26日的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10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互保额
度的议案》,在原《互保协议》的额度基础上变更为:汇通控股为
林州重机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人民币伍亿元,林州重机为汇通控股
提供的担保额度增加人民币柒亿元,即双方互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
币壹拾亿元,担保期限为五年,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上述
事项已经2015年11月11日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担保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 1 月 21 日、
2015 年 2 月 27 日、2015 年 10 月 27 日、2015 年 11 月 11 日登载于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003)、《关于与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05)、《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4)、《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05)、《关于增加与
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5-0113)、《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5-012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68972928X3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郭斌
5、注册资本:壹亿陆仟贰佰玖拾捌万捌仟肆佰圆整
6、成立日期:2009 年 05 月 27 日
7、营业期限:2009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9 年 05 月 26 日
8、住所:河南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唐大道东段产业集聚区
展示中心(林州产业集聚区)
9、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建设、园林绿化、路桥施工、
建材批发、绿植批发、土地一级开发、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经营
性项目(旅游产业项目、工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等)的投资、
融资及建设服务、城市供热服务、工业蒸汽服务。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序号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06 月 30 日
1 资产 15,867,970,259.63 16,765,864,547.61
2 负债 5,343,908,600.97 6,145,828,861.62
3 所有者权益 10,524,061,658.66 10,620,035,685.99
4 营业收入 1,256,418,232.45 707,216,410.98
5 净利润 223,552,157.10 58,881,325.02
注:2018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9 年的数据未经审计。
11、股权结构:
林州市财政局持有 100%的股份
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12、关联关系:公司与汇通控股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
司
2、被担保人: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4、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上上述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各项费用按照中国税收法规规定的各项税费。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财产保全
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告 披 露日 , 公司 及控 股 子公 司 对外 担 保总 额 为
75,812.44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总资产的
10.0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27%。上述担保均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