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2
股票代码:002536 股票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9-020)。
1.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3,807,8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 元(含
税),共计 166,903,938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
计转增 166,903,938 股;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333,807,87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333,807,87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500,711,814
股。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 6
月 20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0 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1*****643 孙耀忠
3 01*****644 梁中华
4 01*****446 孙定文
5 01*****195 唐国忠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0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流通股的起始交易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股份 转增股份 变动后股份 占总股本比例
一.无限售条
314,114,151 157,057,075.5 471,171,226.5 94.10%
件流通股份
二.有限售条
19,693,725 9,846,862.5 29,540,587.5 5.90%
件流通股份
三.总股本 333,807,876 166,903,938 500,711,814 100%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500,711,814 股摊薄计算,2018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4901 元。(每股净收益=净利润/最新总股本)。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侯果
咨询电话:0377-69723888
传真电话:0377-69722888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2.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