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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7-10-31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证券代码:002537          公告编号:2017-11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金汇”)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收到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公司股
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和董事会秘书周建孚先生计划自 2017 年 5 月 24 日起六个月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高于
10,000 万元。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介绍
    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部分董监高人员刘国平女士和周建孚先生的
《关于完成增持海联金汇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
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刘国平女士
和周建孚先生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期间通过成立的“西藏信
托-莱沃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223,452 股,周建孚先生通
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86,100 股,前述增持总金额合计 87,231,174.58 元,本
次增持计划结束,如后期再有增持意向,将及时通知本公司进行信息披露。现将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国平女士、董事会秘书周建孚先生。
    2、增持方式:刘国平女士和周建孚先生两人以自筹资金认购“西藏信托-莱
沃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
司股份,周建孚先生个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
    3、增持期间、增持股份数量、增持价格及比例:
    1)自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上述增持人累计通过“西藏
信托-莱沃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7,223,452 股,成交均价 11.9378
元/股,周建孚先生个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86,100 股,成交均价 11.600
元/股,前述增持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7,309,552 股,增持总金额 87,231,174.58
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41%。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
实施完成后,刘国平女士和周建孚先生通过“西藏信托-莱沃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持有公司股份 7,223,45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73%,周建孚先生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 86,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69%。
       二、上述董监高人员完成前期增持计划的说明
       刘国平女士和周建孚先生已书面通知公司本次增持计划正式结束,自 2017
年 5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期间,刘国平女士和周建孚先生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7,309,552 股,总金额 87,231,174.58 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841%,已
经完成《关于收到公司部分董监高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中的增持计划。

       三、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董监高人员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上述董监高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
       3、上述董监高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及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
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