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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7-11-15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7-12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7 年 4 月 5 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
案》,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至 2018 年 4 月 27 日期间为部分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8,000 万元的担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
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
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7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3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下
称“襄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下称“湖北海立田”)与襄阳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
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 2017 年 11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止,湖北海立田在人民币 2,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
包括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
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
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湖北海立田银行授信提供不高于2,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55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6.31%,均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