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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联金汇:对外担保进展公告2018-05-24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8-063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8 年 4 月 2 日,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于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76,000 万元的担
保,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
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
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该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18 年 5 月 22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同意为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泰鸿机电”)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
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 2018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22 日止,宁波泰鸿机电在人民币 10,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保证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实际发
生的债权,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
付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额度在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公司 2017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额度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宁波泰鸿机电银行授信提供不高于10,000万元的银行担保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55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7.26%。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0,550万元,占公司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6%。
    (2)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
计净资产的0%。
    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