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7-06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
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251,350,095 股扣除本
方案作出之日公司回购专户 8,361,376 股股份后的 1,242,988,719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168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151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336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168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6
月 15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包含公司回购专户内的股份)。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070 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
2 08*****903 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8 年 6 月 1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 1626 号
咨询联系人:亓秀美
咨询电话:0532-89066166
传真电话:0532-8906619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