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尔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1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能够
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且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独立董事:顾海英
袁天荣
罗忆松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