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云图控股: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7-07-11  

						证券代码:002539                 证券简称:云图控股              公告编号:2017-031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
本1,01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派
发现金股利80,808,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12,857,045.12元结转下一年度。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 司 本 次 实 施 的 2016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1,01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7
月 18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7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7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00*****641
    1                                                  宋睿
                   01*****364
                   01*****737
    2                                                 牟嘉云
                   01*****367
    3              00*****920                         覃琥玲
    4              01*****607                         刘晓霞
    5              01*****214                          尹辉
    6              01*****022                         王生兵
    7              01*****211                         张光喜
    8              01*****135                         张明达
    9              01*****440                         邓伦明
   10              01*****688                          范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7
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大道 97 号 1 栋优诺国际 1204
   咨询联系人:王生兵   陈银
                                   2
咨询电话:028-87373422
传真电话:028-87373422
七、备查文件
(一)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