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的核查意见2018-01-19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本公司”)作为江苏亚
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技”或“公司”)2016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约定,在审慎尽职调
查的基础上,就亚太科技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所涉及
事项核查如下:
一、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及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该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含风险投资),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
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
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
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1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通过商业银行理财、
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不包括风险投资)进行运作和管理。风险投资包括股
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
券投资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委托理财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本身存在一定风
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
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
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
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2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
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
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
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
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
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
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
好的投资回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亚太科技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东兴
3
证券对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相关事项进行了专
项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亚太科技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的相关议案
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
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兴证券同意亚太科技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方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页)
4
(本页无正文,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方案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孙在福
____________
张广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