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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4-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亚太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在福                          联系电话:010-6655574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广新                          联系电话:010-6655574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审阅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三会”公
                                            告文件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公告;定期报告及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财务审计报告;管理制度文件;其他临时公告文
                                            件等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通过每月查询对账单进行核查,共计 5 次,其中,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IPO 募资专户对账单查询 3 次,非公开募资专户
                                            对账单查询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检查时间 2018.1.25-2018.1.29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年共计发表7次独立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款项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
                                        查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
                                        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的核查
                                        意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东兴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注销首发募集资金
                                        专户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7.12.25
                                        《近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情况》、《募集资金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使用》、《信息披露规则及违规案例警示》、《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则》

                                        2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                 无                  不适用
等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福海、于丽芬、周吉作出的关于
                                                           是           不适用
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福海、于丽芬、周吉作出的关于
                                                           是           不适用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福海作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公司股东湖北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车金证投资有限
公司;兴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项洪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兴证     是           不适用
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承诺
5、公司董事及高管周福海、浦俭英、罗功武、朱和平、陈易
                                                           是           不适用
平、王新万、范迓胜作出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

                                          3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孙在福


                                           ____________
                                               张广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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