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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2018-04-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
求,在持续督导期内,对亚太科技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海特铝业因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而与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太”)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实际
   类别      2017 年预计                                       2018 年预计
                              公司         海特铝业   合计
 销售商品        30          16.62           7.56     24.18        30
 提供加工        10            0                        0          10
采购原材料       60          37.53            0       37.53        60
 委托加工       380          298.6          13.12     311.72       380
   合计         480          352.75         20.68     373.43       48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无锡海太散热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镇周新东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于三男。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16 日。
                                       1
       工商登记注册号:91320211763563573L。

    经营范围:散热管、铜管、铝管制造、加工、销售;汽车零部件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于三男、之姐夫朱克嘉各出资 25 万元,各持有 50%的股权。

    2、关联方关联关系

       海太股东于三男、朱克嘉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丽芬的胞弟、姐夫,同时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福海(于丽芬配偶)的妻弟、连襟。

    3、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2017 年度,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营业收入(元)          净利润(元)
   10,011,623.55           9,497,774.12             19,243,742.73         1,581,965.44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海特铝业向海太销售商品及提供加工、采购原材料及委托加工系参照
第三方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可选供应商之一,海太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上有可补充
的合作关系,海太加工的交货期短,服务较好。

    2、与海太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海特铝业日常生产经营必须的,有利于确保
公司及海特铝业在铝管直拉生产流程得到补充。

    3、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而定,对公司及海特铝业 2017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没有产生重大影响,对 2018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
响。

    4、公司及海特铝业与海太的关联交易相互依赖性很小,不会形成被其控制
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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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看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了解关联
方基本情况、以往其与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原则及交易金额,对公司前述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公
司前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东兴证券对公司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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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
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孙在福


                                                ____________
                                                   张广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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