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04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09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11 月 3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存储
专户及拟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详细内容于 2017 年 11 月 4 日刊登在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