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1-13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8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
议通知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
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1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