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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铁塔: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2018-04-25  

						                                    报 告 书
                                   R    E P O R          T




    目   录
一、审核报告
二、报告附件
1、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事务所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




                  审计单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传真电话:010-88395200
                   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

                                                        中天运[2018]核字第 90151 号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铁塔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东方铁塔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格式》规定编制《募集资金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保证《募集资金报告》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

定》的要求执行了审核工作。上述准则及规定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

工作以对《募集资金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报告》的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

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在审核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东方铁塔公司《募集资金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铁塔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储与使用情况。
   本审核报告并不构成我们对东方铁塔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

何保证。本审核报告仅供东方铁塔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锡刚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冠峰



               中国北京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

式》的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募集资金 2017 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8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5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9.49 元。截至 2011 年 1 月 28 日止,公司已收到社会

公众股东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 1,717,81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76,666,040.00 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1,148,96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

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恒信验报字[2011]1301 号)。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向新余顺成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04 号)

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8,125,000 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68 元,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2016 年 4 月 12 日,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

2015 年年末总股本 780,7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公司在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完毕后,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相应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向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78,740,157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7.62 元,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0,0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用 12,500,000.00 元 后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587,5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汇入公司

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行开设的账号为 3050020010120100142619 的账户内。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

天运[2016]验字第 90090 号)。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1,148,96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1,717,815,000.00

 减:发行费用                                                             76,666,04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641,148,960.00

 减: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91,520,323.65

    2、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82,945,337.15

    3、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154,431,960.00

    4、超募资金偿还贷款                                               297,000,000.00

    5、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0,000,000.00

    6、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4,389,600.00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97,540,549.76

     借入自有资金                                                          5,126,640.00

 募集资金余额                                                         123,528,928.96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587,500,000.00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242,125.15

 募集资金余额                                                             87,742,125.1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123,528,928.9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500,508.87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110,497,300.15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2,468,880.06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2.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87,742,125.15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8,366,243.70

     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                                              69,429,243.02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                                        53,361.57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余额均为零。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

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0 年 3 月制定了《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 年 4 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根据《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分别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自 2012 年 7

月 27 日起银行名称变更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方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开

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1 年 9 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胶州支行变更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与国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3 年 5 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4 年 9 月公司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30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2014 年 8 月公司终止募投项目“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使用扣除应付未付款

项后的全部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项目“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公司为新项

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2015 年 6 月公司将“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变更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8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2015 年 7 月公司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福州路支行变更至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

用途。

    公司及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31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南京新一棉屋面 5.0MW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及上海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4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用于“上海日立屋面 2.5MW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2 月公司将“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和“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

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变更至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3 日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分行签署了关于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持续督导协议》,聘请德

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保荐机构。2016 年 9 月 28 日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16 年 10 月

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之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
行就“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不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

行就“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不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

行就“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

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分行就

“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分行就

“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不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及南京世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就“南京新一棉屋面 5.0MW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6 年 12 月,公司及上海世利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就“上海日立屋面 2.5MW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变,用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4,114.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99.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额                             8,546.6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4,628.49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比例                                5.21%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投资进度                             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分变更)                                                            (%)                           (营业收入)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                     是      50,937.89   39,685.18        1,231.93   38,291.37       96.48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6,011.43       否          否
2.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                     是      18,865.80   11,160.44          173.55   10,537.10       94.41   2015 年 12 月 31 日    39,600.23       否          否
3.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是       6,003.80    3,662.38                    3,279.06       89.53   2014 年 7 月 31 日      5,579.13       否          否
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是       3,564.21    3,564.21                      216.47        6.0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5.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是                   4,546.64                    2,926.02       64.35   2017 年 6 月 30 日      1,000.46     不适用        否
6.屋面光伏发电项目                                 是                   4,000.00          144.57    3,746.58       93.66   2016 年 8 月 31 日        714.09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9,371.70    66,618.85        1,550.05   58,996.60       93.24
           本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49.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                                                                    50,488.69
超募资金投向
1.补充募投项目资金                                        19,600.00    19,600.00
2.归还银行贷款                                                                                     29,700.00      100.00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443.20      100.00
4.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20,000.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9,600.00    19,600.00                   65,143.20
                                           1、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本期受市场环境影响,该项目尚未发挥最大产能。
                                           2、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系本期受市场环境影响,该项目尚未发挥最大产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3、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完成并投入使用,该项目主要为提高钢管塔制造能力进行的生产线改造,系对共用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
具体项目)
                                           进行了优化调整和适当改进,提高钢管塔的制造能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市场等各方面原因,该项目尚未发挥最大产能。
                                           4、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受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因素影响进展缓慢,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终止该项目的实施。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现有产品和产能情况,可以满足未来 3-5 年的市场需求。为控制投资风险,避免增加投资损失,公司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
                                           本次超募资金金额 84,743.20 万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1 年 3 月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443.20 万元、偿还银行贷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款 29,700.00 万元;2011 年 5 月用于对控股子公司泰州永邦重工有限公司增资 20,000.00 万元;其他超募资金 19,600.00 万元用于补充募
                                           投项目资金。
                                           201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将输变电角钢塔、单管塔扩产项目的实施地点予以变更,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
                                           地点变更为原项目用地北侧,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公司厂区内东侧变更至胶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内,该宗土地公司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实施地点变更后该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不变。
                                           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根据经营需要终止“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将此项目扣除应付未付款
                                           项后的全部结余募集资金投入联营公司用于实施新项目“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
                                           2015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终止募投项目“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及“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变更情况
                                           扩产项目”,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投入合资公司用于实施新项目“南京新一棉屋面 5.0MW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及“上
                                           海日立屋面 2.5MW 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

                                           截至 2011 年 2 月 15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 8,294.53 万元,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进行置换,
                                           2011 年 3 月 18 日,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预先投入款 6,985.45 万元,201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年 4 月 8 日,从深圳发展银行青岛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预先投入款 1,277.80 万元,2011 年 9
                                           月 16 日,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方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出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款 31.2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1-
                                           由于公司节约募投项目建设支出以及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减少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公司募集资金出现部分节余。根据 2015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及结余募集   共计 39,438.9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公司节约募投项目建设支出以及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终止了部分募投项目的投资,公司募集资金出现节余。根据 2017 年 4 月 26 日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11,049.7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说明: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屋面光伏发电项目已建设完成。




                                                                           -2-
     附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75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79.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779.54
                      累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项目(含部                                                        投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分变更)                                                          (%)         (购买日)        (净利润)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否      51,836.62   51,836.62      1,836.62   51,836.62      100.00 2016 年 10 月 31 日   19,582.45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913.38    6,913.38      6,942.92    6,942.92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8,750.00    58,750.00      8,779.54   58,779.54                                   19,582.45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利息部分。


                                                                                -3-
     附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投资进度
                                                   变更后项目拟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    变更后的项目可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投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现的效益     到预计    行性是否发生重
                                                                        投入金额     入金额(2)   (3)=(2)/      用状态日期
                                                       (1)                                                                     (净利润)    效益         大变化
                                                                                                   (1)
1.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    钢管塔生产线技术
                                                          4,546.64                    2,926.02    64.35     2017 年 6 月 30 日    216.85      不适用          否
目                                 改造项目
                               胶州湾产业基地能
                               源钢结构项目及输
2. 屋面光伏发电项目                                       4,000.00         144.57     3,746.58    93.66     2016 年 8 月 31 日    411.55      不适用          否
                               变电角钢塔、单管
                                  杆扩产项目
                               1、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变更说明:
                               (1)变更原因:公司通过前期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其他生产设施,并基于交流钢管塔结构产品的市场预期,“钢管塔生产线
                               技术改造项目”新增产能已经能够满足当前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市场需求。
                               (2)决策程序:201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钢管塔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并使用结余
                               资金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4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了相关意见。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充分披露。
情况说明                       2、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及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变更说明:
                               (1)变更原因:胶州湾产业基地能源钢结构项目及输变电角钢塔、单管杆扩产项目的基建部分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设备购置方面由于使
                               用更具性价比的国产设备替代部分进口设备、依靠多年生产制造积累的工装经验使用自主研发的钢结构生产线设备取代直接购买标准设备等方式
                               节省了大量成本,同时依靠工程子公司主导项目建设及安装工程也节省了不少成本。又鉴于目前国内外钢结构市场需求下降、增速放缓的现状,
                               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全球经济格局仍将深度调整,未来市场不确定风险因素增多,而且已建成项目部分能够满足未来一定时期的市场需求,为控制
                               投资风险,避免增加投资损失,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上述募投项目的建设。
                               (2)决策程序:2015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5 年 5 月 8 日经




                                                                             -4-
                               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充分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的情况和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可行性未发生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   由于公司节约募投项目建设支出,迁西 40MWp 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屋面光伏发电项目已投资建设完成,募集资金出现节余。根据 2017 年 4 月 26
因及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
资金情况                       部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