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铁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1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青岛东方铁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
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
市场进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韩方如女士、邱锡柱先生、杜勇先生、敖巍巍
先生、许娅南女士、何良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权锡鉴先
生、张世兴先生、陈书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选举。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樊培银 陈书全 苏慧文
2019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