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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6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2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2017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电
话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
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路国军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
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
核,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
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