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7-03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 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8,417,621.5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年4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验字(2016) 00056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321,582,377.43 元,2017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20,526,631.68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299,656.86 元,公司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 44,561,682.31 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1,281,844,402.8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281,844,402.88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6,444,402.88 元、七天通知存款 28,400,000.00 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1,247,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227 活期存款 145,955.93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产品 保本型 30,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56593 7 天通知存款 2,5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80154740002612 活期存款 62,295.57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理财产品 保本型 300,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理财产品 保本型 215,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80076801200000003 7 天通知存款 2,9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309 活期存款 3,163,064.57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4313 7 天通知存款 13,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产品 保本型 450,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89918 活期存款 3,073,086.81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理财产品 保本型 252,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008657 7 天通知存款 10,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合 计 1,281,844,402.8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别 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电 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年6月29日,公司控股 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作为共同方与光大银 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3120154800002608),同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 建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13日公司与安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在《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披露。 三、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2017 年上半年,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 20,526,631.68 元;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299,656.86 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云服务 公司。经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 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 8 亿元,云服 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0 亿元,并于 2016 年增资完毕。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云服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 2.6 亿元与李照球等 43 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 4,000 万元设立南京新联 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 亿元,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于 2016 年全部到位。 3、2016 年 5 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 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服务网点建 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由云服务公 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理。 4、2016 年 12 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方式。为 了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 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 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 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 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 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2.5亿元额度资 金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与原10亿元额度有效期 截至日一致)。本次增加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将为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12.47 亿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158.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052.6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29.9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达 是否已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到预定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2) 状态日 效益 分变更) (2)/(1) 化 期 承诺投资项目 2019 年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 否 132,158.24 132,158.24 2,052.66 8,429.97 6.38%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日 合 计 - 132,158.24 132,158.24 2,052.66 8,429.9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未发生重大变化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线下服务网 点建设的实施主体由南京新联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施方式调整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 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 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5 亿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 用途及去向 理财产品余额为 12.47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它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公司已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