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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17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18-020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3 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
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胡敏先生主持,经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 2018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登 载 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同意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为三年。上述授信担保方式为纯信用,
主要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授信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合同或协
议之日起计算。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机构签署授信额度范围内的有
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
承担。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