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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联电子: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3-28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中 天 运 [2020]核 字 第 90088 号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0]核字第 90088 号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 年度《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相关材料,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

确信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

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盖章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晓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婕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6】126号)核准,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6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8,449,0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

格为10.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9,999,998.9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28,417,621.53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1,582,377.43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2016年4月6日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衡

验字(2016)0005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21,582,377.43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5,438,438.80

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3,105,899.28 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扣除手续费净额169,479,847.38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1,267,956,325.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67,956,325.53 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0,956,325.53元、七天通知存款10,000,000.00元、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247,000,000.00

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类型         存储金额(元)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227   活期存款           1,001.62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3180154740002612   活期存款          97,020.62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93180154740002612                   12,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93180154740002612                   582,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保本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93180154740002612                   13,000,000.00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33309    活期存款       7,829,037.76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76490053000542063                   30,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76490053000542063                  200,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电能云服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76490053000542063                  148,000,000.00
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1189918    活期存款       1,579,254.39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93180133540000015                  235,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结构性存款
                                          93180133540000015                   12,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保本型)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053000542995   7 天通知存款    5,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新联智慧能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240108   7 天通知存款    3,000,000.00
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康源信息科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8006717072    活期存款        1,450,011.14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南京康源信息科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76490053000586547                   15,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保本型)
南京康源信息科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76490181002212682   7 天通知存款    2,000,000.00
有限公司           公司南京分行

                             合计                                            1,267,956,325.5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年4月2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分

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联

电能云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服务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6年6月29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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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孙公司南京新联智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能源公司”)作为公司的共同

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方便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注销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93120154800002608),同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建邺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6月13日公司与安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增加募集资金实施主体,2019年5月13日,公司全资孙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作为公司的共同方与光大银行、安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7、2016-043、2017-029、2019-020)。

       三、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7,543.84万元。具体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云服

务公司,经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5月25日召开的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服务公司增资8.00亿元,云服

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亿元,并于2016年增资完毕。

    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云服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出资2.60亿元与李照球等43位公司员工共同出资4,000.00万元设立智慧

能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亿元,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于2016年全部出资到位。

    3、2016年5月,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用电云

服务项目”包括三部分:总部建设(网上云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线下

服务网点建设,实施主体为云服务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改

由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承接实施,由其负责线下服务网点的投资建设和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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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6年12月,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方式。为

了加快线下服务业务的开展,利用当地资源,迅速抢占市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

网点,规划建设50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600.00万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

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并

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5、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

案》,同意增加云服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康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公司”)

为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康源公

司增资2,000.00万元,已增资完毕。

    6、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子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

首先主要通过筛选各地有服务团队、具备施工运维条件、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授权其为线

下服务商的方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其次是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企业部分股权等

方式,以全资或控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网点的资金

投入金额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分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装”的实施

主体由云服务公司变更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增

加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和云服务公司减资,减资的募集资金

52,000万元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5月17日召开的2017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两年之内有效。

    2020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2.5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或其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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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机构发行的短期(不超过一年)保本型理财产品,如银行理财、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之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保本型)尚未到期的金

额为人民币12.47亿元。

    (四)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2,158.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43.8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310.5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截至期
                   是否已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本年度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 更 项 募 集 资 金 承 调整后投资 本 年 度 投                进   度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3) 用 状 态 日                      生重大变
                                                                  (2)                                 效益    效益
                   分变更)                                                     =        期                            化
                                                                               (2)/(1)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用电云服务项                                                                         2021 年 12
                     否     1132,158.24 1132,158.24 7,543.84 22,310.59         16.88%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合计                  -     1132,158.24 1132,158.24 7,543.84 22,310.59         -         -                    -        -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19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3 月 30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募
原因(分具体项目)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未发生重大变化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用电云服务项目”线下服务
                   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由云服务公司变更为云服务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智慧能源公司。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16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将“线下服
                   务网点建设”由原来的在用户集中区域建立电能服务网点,规划建设 50 个,每个网点平均需投入金额 600 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元,变更为通过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电能服务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建设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线下服务网点,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确定网点的数量和地点,以及各服务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增加云服务公司全
                   资子公司康源公司为募投项目中分项“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且云服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康源公
                   司增资 2,000 万元。
                       2020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施主体、子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首先主要通过筛选各地有服务团
                   队、具备施工运维条件、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授权其为线下服务商的方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其次是通过
                   新设网点、增资或收购当地企业部分股权等方式,以全资或控股的形式建设线下服务网点,服务网点的数量
                   和地点,以及各网点的资金投入金额根据业务实际情况确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分项“用户侧设备生产及安
                   装”的实施主体由云服务公司变更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线下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主体增加南
                   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智慧能源公司和云服务公司减资,减资的募集资金 52,000 万元转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用于项目的实施,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不适用
原因
                   公司承诺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根据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50 亿元的闲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
金用途及去向
                   产品余额为 12.47 亿元,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