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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兴精工: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8-06-29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18-05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公司董事陆勇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财
        务总监单兴洲先生、副总经理徐苏云女士的通知,以上人员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长、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
        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所做出的决定,使其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
        一致。
            二、本次增持情况

增持人             职务           增持前持股数量      增持数量   增持后持股数   增持后持股

                                         (股)       (股)       量(股)       比例

孙洁晓            董事长             443,464,104       120,000   443,584,104        39.32%

单兴洲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600,000    700,000     1,300,000         0.12%

徐苏云           副总经理                         0    240,000        240,000        0.02%

 陆勇              董事                           0    320,000        320,000        0.03%

            注: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孙洁晓先生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
        民币。
       三、其他说明
    1、资金来源: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完成后,公司
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
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