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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新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9-074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
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包括:
    1、将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根据金融资产的“业务模
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
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
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
值准备。利润表项目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用以核算企业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
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
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拓宽了
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对
2018 年度以及可比期间的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仅需于 2019 年年初对公司持
有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并对留存
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年初数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重新分类、计量和调整,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
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变更后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