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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美特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7-04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10 月 24 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
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凯美特”)向银行融资提供 5,000.00 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关联董事祝恩福、周岳陵、
张伟在审议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祝恩福海南凯美特董事,张伟为海南凯美
特监事,祝恩福与周岳陵为夫妻关系)。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097688242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博洋路以北 D12-10-3 号
    法定代表人:祝恩福
    注册资本:玖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5 日
    营业期限:2014 年 5 月 5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可燃气(含工业瓦斯、解析气、甲烷氢、一氧
化碳)、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干冰、氢气及其他工业气体;道路货物运输;餐
饮服务。(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海南凯美特总资产 234,909,263.39 元,负债合计
161,832,815.56 元,资产负债率 68.89%,所有者权益 73,076,447.83 元。2017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27,277,475.72 元,净利润-8,131,026.86 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可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 10,000.00 万元,全部为对
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具体如下:201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以及 2015 年 5 月 20 日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其它重大交易情况和 2015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公司将为全资
子公司海南凯美特向银行融资 10,000 万元提供担保。
    2、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6,500.00 万元(其
中:海南凯美特 6,5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3%。
    3、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最近一期(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6.68%(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899,525,691.73 元)。
    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款中规定:上市公司发生本规
则 9.1 条规定的“提供担保”事项时,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对外披露。“提
供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1)单笔担保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2)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5)连
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五千万元;(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7)本所或者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899,525,691.73 元的 5.56%,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连续十
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 15,00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899,525,691.73 元的 16.68%,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此项担保未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
外担保情况。

    6、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
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
担保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有效增强其业务拓展能
力,公司拟为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海南凯美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海南凯美特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项
目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随着海南凯美特炼厂气变压吸附分离
及提纯液体二氧化碳装置项目经营情况逐步向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 号文《证监
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
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
司的长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
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新建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监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