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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红制药: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2017-09-16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17-056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相关通知内容,现就本次股东大会
相关事项再次提示性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22 日(周五)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1 日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交易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即 2017 年 9 月 15 日(周五)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 518 号(详见
附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法律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提交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的议案如下:
1.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王耀方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赵 刚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王 轲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蒋文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刘   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 选举荣幸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 选举邵 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 选举张继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选举蒋建平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 选举张铸青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4. 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 第1-2,4-8项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3项议
   案已经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17年8月
   2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案的信息。
(三) 第1-3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2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
   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四) 第1-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5-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
   项,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议案投票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本
   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拟为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
   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因此不需要回避表决。
(五) 本次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议案5为议案6-8生效的前提议
   案,如议案5未通过表决,则议案6-8的表决结果也无法生效。
(六)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
   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
   托投票权。
   独立董事荣幸华女士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
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所
有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8 月 22日刊登于《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5)人
       1.01        选举王耀方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赵     刚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王     轲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蒋文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5        选举刘     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2.00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荣幸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邵     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继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非职工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蒋建平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张铸青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             √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19 日(周二,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
—17: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2),出示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
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3)、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2),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
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4。
六、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蒋文群    姚毅   丁赛君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1

公司新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请导航“千红

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附件 2: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东代理人(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如适用)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
的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
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 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表决事项                 该列打勾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非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5)人

  1.00      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5=            票
                           选举人员                             选举票数

  1.01    选举王耀方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赵   刚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王   轲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蒋文群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1.05    选举刘   军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
          独立董事选举                              应选人数(3)人
  2.00    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3=              票
                          选举人员                              选举票数
  2.01    选举荣幸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邵   蓉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张继稳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职工监事选举                            应选人数(2)人
  3.00    累积投票选举独立董事的表决权总数:           股×2=              票
                          选举人员                              选举票数
  3.01    选举蒋建平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张铸青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表决事项                 该列打勾的    同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意
                                                         票
  4.00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办法>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
          对象名单>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第 1-3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
事、2 名非职工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其余议案委托人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
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
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
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王耀方投 X1 票                        X1 票
             对赵 刚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