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荣医疗: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2017-12-3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
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
引》以及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尚荣医疗《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尽职核查,并就尚
荣医疗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尚荣医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谈,查阅
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以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
华核字[2017]004338 号《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997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尚
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最终发行 40,843,506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01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367,999,989.06 元,
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8,309,503.84 元
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59,690,485.22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12 月 7 日到位,
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7]112
号验资报告。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
化项目和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具体使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 73,231.74 59,000.00
2 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 46,876.67 25,000.00
合计 120,108.41 84,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 367,999,989.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09,503.8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59,690,485.22 元。发行人拟使用该笔募集资
金用于上述项目。
(二)尚荣医疗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4338 号《深
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
证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发行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27,125.34 万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18 日止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医院手术部、ICU 产品产业化项目 59,000.00 11,783.00
2 增加医院整体建设业务资金 25,000.00 15,342.34
合计 84,000.00 27,125.34
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履行的
程序
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明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7,125.34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东兴证券作为尚荣医疗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尚荣医疗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尽职核查,经核查后认为:
尚荣医疗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
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东兴证券对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专项核查
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袁科 马乐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