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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尚荣医疗: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2018-11-06  

						    证券代码:002551       证券简称:尚荣医疗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第
四期可解锁的股权激励对象为 85 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26,964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455%;
    2、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
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解
锁条件成就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同意按照《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四批解锁相关事
宜。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批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有85人,达到解锁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6,964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455%。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4 年 5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向中国证
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二)2014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4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须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3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14年12月5日,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359,775,000股变更为362,742,900股,并于2014年12月11日上市,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

    (六)2015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以2015年5月8日为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权益工具的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及聘请的法律顾问均发
表了意见。

    (七)2015年6月4日,公司完成了预留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原来的362,742,900股变更为363,002,900股,并于2015年6月9日上市,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成的公告》。
       (八)2015年7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363,002,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28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998567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435,551,461
股,其中股权激励所获的现金红利以应付股利形式代管。

       (九)2015年11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激励对象王
夕尹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5,999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下同)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黄宁、张文斌等95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批解锁数量为1,068,31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453%。
       (十)2015年12月1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
市流通。
       (十一)2016年5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
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游泳等11位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解锁
数量为122,385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76%。
       (十二)2016年6月30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十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12日出具了大华验
字【2016】000716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999股;本
次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3,873,017股调整为
3,867,018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5人及授予数量3,561,056股无变
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12人调整为11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股票数
量由311,961股调整为305,962股,公司总股本由444,072,977股减少至444,066,978
股。
    (十四)2016年1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激励对
象夏赛群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5,459股(根据2014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的股数为7,799股,已解锁2,340股,
未解锁5,459股,下同)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黄宁、
张文斌等94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第二批解
锁数量为888,314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000%。
    (十五)2016年12月1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限制性股票
上市流通。

    (十六)2017年5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
达到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公司业绩总体上
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888,314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91,789股;同意对激励对象中姚军、姜克锋因个人
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第四个解锁期
对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20股和936股回购注销。

    (十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2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17)48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59股。本次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
3,867,018股调整为3,861,559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5人调整为94
人,授予数量由3,561,056股调整为3,555,597;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目前
为11人及授予股票数量305,962股无变更,公司总股本由444,066,978股减少至
444,061,519股。

    (十八)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14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17)52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7年6月26日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892,370股(其中含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888,314股,激励对象中姚军、姜克锋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
格,对离职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第四个解锁期对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120
股和936股回购注销),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共计91,789股,总计回购注销984,159股;本次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3,861,559股调整为2,877,400股,其中:公司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4人调整为92人,授予数量由3,555,597股调整为2,663,227;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05,962股调整为214,173股及授予人数目前为11人
无变更,公司总股本由444,061,519股减少至443,077,360股。

    (十九)2017年7月7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443,077,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2233元人民币现金;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11167股。

    (二十)2018年5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及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
案》。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银山、宋司马、刘振邦、宋瑞雪、陈
忠明、林志刚、王定远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黄瑶因个人原因已离职,
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416股(分别为14,048股、3,745股、6,087股、2,340股、1,405股、1,405股、4,685
股、2,701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同意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游泳等10位符合条
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对应第三个解锁期部分解锁。预留限制性股
票第三批解锁数量为135,087股,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191%。
    (二十一)2018年6月22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三
期解锁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二十二)2018年7月2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705,954,3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

    (二十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9月19日出具了大
华验字【2018】000338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416
股。本次回购注销业务完成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4,257,981
股调整为4,221,565股,其中: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92人调整为85人,授
予数量由3,997,808股调整为3,964,093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11人调
整为10人,预留部分股票授予股票数量由260,173股调整为257,472股,公司总股
本由705,954,330股减少至705,917,914股。

    (二十四)2018年11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黄宁、张文斌等85位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第四批解锁数量为1,026,964股,
占当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455%。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首次授予日起计算,激励对象应在授予日满
12 个月后的 48 个月内分四次解锁,以是否达到本计划规定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激
励对象是否可以进行解锁的条件。具体时间安排和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一次解锁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二次解锁                                                         25%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三次解锁                                                         25%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
 第四次解锁                                                         20%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11 月 3 日,第四个解锁期为授予
日起 48 个月后,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锁
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情形。



3、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本计划首次授予预留部分以2013年为基准        (1)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年度,在2015至2017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    159,314,830.19元,较2013年度增长137.13%;

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        (2)公司2017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条件。                                      率为9.58%。

    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        上述业绩条件均已达到,满足解锁条

长率不低于130%;2015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件。

率不低于5%。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个人层面业绩成就情况: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         2017年,公司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85

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上年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满足100%的解锁条

度绩效考核结果相关,具体参照公司现行绩效   件。

考核相关管理办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按照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次解锁的相关事宜。董事
会认为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可解锁数量为 1,026,964 股,激励对象为 85 名。
                                        待回购
                                                 已解除限     第四次可
                            获 授 的 限 注销限                           剩余未解除
                                                 制性股票     解除限制
姓名        现任职务        制 性 股 票 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性股票的
                            数量(股) 票的数                            的数量(股)
                                                   (股)     数量(股)
                                        量(股)
张杰锐   董事、副总经理        175,609       0      128,779      46,830            0
黄宁            董事           175,609       0      128,779      46,830            0
         副总经理、董事会
林立                           175,609       0      128,779      46,830            0
               秘书
张文斌      副总经理           175,609       0      128,779      46,830            0
宋丽        副总经理           166,829       0      122,343      44,486            0
黄雪莹          监事            17,562       0       12,877       4,685            0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077,266      0    2,286,793     790,473            0
     (共计79人)
         合计                 3,964,093      0    2,937,129    1,026,964           0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
的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
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
票的相关规定。

    2、2018年10月24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
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黄雪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

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尚荣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数量变化(原激励对象为 95 名,激
励数量为 2,967,900 股)情况如下:

    ①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363,002,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99283 元人民币现金;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98567 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967,900 股变更为 3,561,056 股;

    ②2015 年 1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黄宁、张文斌等 95 位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批解锁数量为 1,068,317 股,余
未解除限制性股票 2,492,738 股;

     ③2016 年 11 月 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股权激励对象黄宁、张文斌等 94 位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第二批解锁数量为 888,314 股余
未解除限制性股票 1,604,424 股;

    ④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夏赛群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
权激励资格,对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459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 95 人调整为 94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由 3,561,056 股变更为 3,555,597 股;

    ⑤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未达到
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公司业绩总体上未达
到股权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同意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888,314 股;同意对激励对象中姚军、姜克锋因个人原
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离职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第四个解锁期对
应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3,120 股和 936 股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 94 人调整为 92 人,授予数量由 3,555,597
股调整为 2,663,227;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目前已解锁数量为 1,956,631 股,余
未解除限制性股票 706,596 股;

    ⑥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 443,077,3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2233 元人民币现金;同
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11167 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663,227 股变更为 3,997,808 股,已解锁数
量由 1,956,631 股变更为 2,937,129 股;未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706,596 股变更为 1,060,683 股;

    ⑦鉴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李银山、宋司马、刘振邦、宋瑞雪、陈
忠明、林志刚、王定远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同意对上述
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3,715 股(分别为 14,048 股、3,745
股、6,087 股、2,340 股、1,405 股、1,405 股、4,685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由 92 人调整为 85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由 3,997,808 股变更为 3,964,093 股;未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由 1,060,683 股变更为 1,026,964 股。

    4、上述股数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位数汇总差异的情形。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四
个解锁期解锁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85 名激
励对象 2017 年度个人绩效出具了考核意见确认激励对象第四期解锁期内绩效考
核等级全部 A 优秀,符合解锁条件。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
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监督,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第
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董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5 名激
励对象在第四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可
解锁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可解锁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的核查意
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5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的解
锁条件,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公司办
理本次限制性股票第四批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四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

期限已经届满并进入第四期解锁期限,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规定

的第四期解锁条件,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公司已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对公

司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第四期解锁的相关程序,董事会会议决议合

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

律文件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待董事

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

事宜。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期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