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13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7 年 6 月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2 日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进行的修订。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向钱玉英、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1号”)、海通-宝鼎成长2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以下简称“宝鼎成长2号”)等三位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其中信达-宝鼎
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现该计划中有
四名员工因个人原因已经离职、一名员工因认购股份资金无法筹措到位,均表示
不再认购公司股份,故公司与信达-宝鼎成长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于2017年6月
12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三》。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认购人宋亮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
丽霞的配偶及公司副总裁,钱少伦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丽霞的舅舅及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宝鼎成长2号的委托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榆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的原股东或其配偶,其中靳辉现任公司董事;钱玉英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上述认购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认购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 6 月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与本
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的议案》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3、上述关联方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体现了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公司发
展战略的稳定和延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
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交易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公开透明,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马韬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高管任职资格的规定;上述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马韬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本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孟晓俊                    魏   飞               丛培国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