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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宝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丛培国)2019-02-01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18
 年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
 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依
 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委员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和投票情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现场或通讯表决)
 9次,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
       对2018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秉持客观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诚信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董事会会议资料,认真分析宏观经济形势
 及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历次会议审议议案的合理性加以分析,
 对各项议案审慎表决。2018年度,本人对9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8年度,公司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2次列席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就公司2018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2018.2.27
 1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
                                                                            同意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4)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
        2018.4.26                                                           同意
                          意见
    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5)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6)关于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完成2017年业
                                                                            同意
                          绩承诺的独立意见
                          7)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8)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意
         2018.7.17        关于拟转让所持有的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    同意
3
     三届二十四次董事会   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同意
4        2018.7.24        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届二十五次董事会
                          2)关于对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同意
         2018.8.28        见
5
     三届二十六次董事会   2)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18.10.12       关于转让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
6                                                                           同意
     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018.10.29       关于为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
7                                                                           同意
     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   担保的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现场办公及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多次进入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公司所
在行业的市场变化和发展趋势,分析公司上下游市场行情,判断公司发展面临的
有利和不利因素,及时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与调整问题提出建议。2018年度,
本人在公司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10天。

    四、作为董事会各委员会委员所做的工作
    1、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在2018年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筛选管理型、综合型人员,为公司转型升级做好人
才储备。
    2、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其他委员会委员共同对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健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审计
部出具的内部审计报告;与注册会计师就年度报告审计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及时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忠实、诚信的原则,在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
态,认真履行独董职责, 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监督信息披露方面的工作。在2018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
人关注信息披露的审批程序、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司信息披
露义务。通过有效监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证所有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
渠道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2、在公司规范运作方面的工作。2018年度,本人按照《中小企业板投资者
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监督上市公司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检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形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人自觉学习与公司主
营业务、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知识,扩展并深入学习行业发展知识,同时关注不
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加快知识更新速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3、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2019年工作展望
    2018年底,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但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继续关注和支持公司的发展,为公司提供
建设性意见。
    感谢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




                                                     独立董事:丛培国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