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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宝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2019-02-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ST 宝鼎”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ST 宝鼎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进行了核查,相
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 核查情况

    (一)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由于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宝鼎科技”变更为“*ST 宝鼎”,股票代
码仍为“002552”,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 公司股票交易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90015 号),公司 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1,084.71 万
元,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69.07 万元,2018 年末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0,649.38 万元,审计报告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因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2018 年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营业收入也
超过 1,000 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
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
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 宝鼎”变更为“宝鼎科技”,证券代码仍为
“002552”,日涨跌幅限制由 5%恢复为 10%。
    (三)相关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
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个交易日
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此期间,深圳证券交易
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补充材
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16 年度、2017 年度出现连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导致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公司可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陈敬涛                孔海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