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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鼎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31  

						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公司行政楼 5 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朱宝松 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5,921,2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5090%;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 215,913,15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0.50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名,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2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下同)共计 8,100 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8,1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8,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26%。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表决各项议案。议案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1.01 选举李宜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宜三女士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改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1、表决情况:同意 215,91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84%。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李宜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刘永胜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改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1、表决情况:同意 215,91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84%。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刘永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丁洪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丁洪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改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6)。
    1、表决情况:同意 215,91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7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2,0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284%。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丁洪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阎海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独立董
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
    1、表决情况:同意 215,920,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95%;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54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王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王晓杰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5)。
    1、表决情况:同意 215,920,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95%;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54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表决结果:同意选举王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
    表决结果:同意 215,920,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99.9995%;
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000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6543%;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34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张声律师、王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
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天册律师认为:宝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