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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31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8-00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
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0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17 号金澳国际大厦 12 层会议室以通讯和
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 26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共计 2,373.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另,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1,070,8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根据《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第九章 本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同意将 2015 年限
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42 元/股。
    董事郑玲女士、张中炜先生属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本议案时
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对此
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2 票回避,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