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8-25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8-05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关村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
同意公司为惠博普能源与中关村租赁的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批准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
门批准。

    二、融资租赁的具体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57334159N

    3、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7 日
    4、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6 号 5 幢 E 楼 220

    5、法定代表人:张哲

    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7、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船只和设备租赁等。

    8、与公司关联关系:无。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出租人: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机器设备

    4、租赁模式:售后回租

    5、融资金额:4,000 万元

    6、租赁期限:3 年

    (三)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惠博普能源筹集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拓宽
融资渠道,进一步增强其竞争力。本次惠博普能源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
其相关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
响,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809905424

    3、成立日期:2005 年 9 月 21 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 号 5 幢 115 室

    5、法人代表:黄松

    6、注册资本:10090 万元

    7、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技术转
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产品设计;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
建筑材料。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惠博普能源总资产为 37,475.62 万元,总负债为
24,271.73 万元,净资产为 13,203.89 万元。2017 年主营业务收入为 20,152.13 万
元,利润总额-142.33 万元,净利润-126.6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惠博普能源总资产为 34,517.98 万元,总负债 22,105.94
万元,净资产为 12,412.04 万元。2018 年 1-6 月主营业务收入为 12,872.89 万元,
利润总额-780.79 万元,净利润-791.85 万元。

    2018 年 6 月 30 日,惠博普能源的资产负债率为 64.04%。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债权人):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

    3、承租人(债务人):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赔偿金、其它
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它费用,如
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加的款项。

    6、保证期间: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4,444 万元人民币,
占 2017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3%。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约为 58,444 万元人民币,占 2017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的 27.30%;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合 31,297 万元人民币。公司没
有逾期担保事项和担保诉讼。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惠博普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开拓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产
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公司对惠博普能源的
融资租赁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以保证《融资租赁合同》的有效实施。惠博
普能源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对惠博普能源的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