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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博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2019-03-13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9-01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鉴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议案。结合目前债券
市场的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本次债券的发行方式变更为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本次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
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深交所债券转让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交所投资者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
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项对照,经认真自查论证,认为公司符合非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及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
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概况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
定。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面向特定符合《管理办法》和《深交所投资者管理办法》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本次公司债券
在完成必要的发行手续(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也可以分期发行。具体
发行期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债券面值为 100 元/张,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或为多种
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
息,不计复利。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可用于偿还公司借款或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具体
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
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担保或增信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可增加增信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第三方担保等方式对
本次债券发行进行增信。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其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承销方式及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代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完毕后,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
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交易的申请。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
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作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届满 24 个月有效。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就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
确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
式、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
超额配售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条款、是否设置回售条款
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比例、偿债保障安排、
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转让范围及约束条件等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
的一切事宜。

    3、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等;聘请中介
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
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在董事会或其授权代表已就发行
作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4、如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
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6、指定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
理有关的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8、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
董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务。

    四、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本发行方案已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公司债券
的进展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补
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有息债务,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