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互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10
证券代码:002555 证券简称:三七互娱 公告编号:2018-009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无涉及变更前次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2 月 9 日 下午 14:30(星期五)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9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18 年 2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2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百合路 19 号三七互娱大厦 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卫伟先生为本次会议主持人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 人,代表股份 926,161,71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11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24,667,6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3.04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494,06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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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3,079,73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4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85,66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494,067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06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6,161,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79,4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3%;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4,981,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6%;反对
1,18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899,6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1.6818%;
反对 1,18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3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任浩律师、杨君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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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顺荣三七互娱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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