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对外提供 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借款人新华控股经济实力雄厚,主业突出, 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措施有力,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此,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独立董事:喻荣虎 周学民 徐景明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