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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人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3-2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交易旨在降低 OKC 转型不确定性的影响,更好的保护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准,不存在利用关
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屈发兵先
生回避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