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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人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就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拟认购云锋麒泰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认购云锋麒泰基金部分份额,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促使公
司借助专业战略合作伙伴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加快公司的产业布局。本次对外
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认购云锋麒泰基金部分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