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04-24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
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
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订的原则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
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实事求是对未来股东回报情况进行规划,
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
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分配方式
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
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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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
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实施分配股票股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比例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8~2020 年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
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
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现
场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
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特殊情况是指:
1、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即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批准机关及修订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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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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