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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威股份: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2018-09-04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如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公司不存在回购的股份被注销而
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在上述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无需履行债权人于本公告有效期内(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提出的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措施的义务。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2018
年 9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7 日、2018 年 9 月 4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 2,000 万
元)。按照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
元/股的条件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6.67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
本的比例约 1.7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
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用途授权董事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
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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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若
本次回购的股份最终予以注销的,公司将根据债权人于本通知公告有效期内提出的
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对债权履行另有规定或公司与债权人另有约定的,公司
将从其规定执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 年 9 月 4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9 日每个工作日 8: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
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谢彦森、曹伟伟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联系传真:0514-86880505

    邮政编码:225200

    电子信箱:ir@yawei.cc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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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
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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