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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宏伟)2019-04-2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宏伟)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在成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的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能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列席了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018 年历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报
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
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18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0           8          2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18年3月12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调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
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
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独立意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2018年4月10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关于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2017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关于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四)2018年4月1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选
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五)2018年4月26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六)2018年7月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河
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七)2018年7月19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独立意见。
    (八)2018年8月23日,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
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
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2018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有关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
个议案认真审阅,对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及观点,并做出独立、公正在判断,
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在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对专门委员会的
各项工作进行了开展和建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以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
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公司能充分尊重本人的意见,采纳本人对公司的有关建议。
    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及相关人员在 2018 年度工作中给予的支持,新的一年,
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本着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进
一步加强学习,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发
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为方便与社会公众股股东沟通,特公布本
人的联系方式:shenhuogufen@163.com。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宏伟):


                                               2019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