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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10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
况,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
整,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夏敏仁            李宏伟              王超


                                                     2020 年 3 月 9 日